雖然宋、齊兩國都奉子之命,擅自舉兵讨伐諸侯之罪,但題目将兩戰并列,讓考以這兩段為題,肯定簡單讓同批判。讀題時候先仔細體題兩段文字,兩段文字主語微妙差别。
——《》按對物稱呼用詞同,顯示史官對們尊等級同。如稱某國于稱名,稱名又于稱字,稱字于稱官職……
主語差别也就體現史褒貶之。
宋伐郳段對宋桓公所聯諸侯軍稱法“”,如“宋”“齊”“邾”;而齊伐楚段,對諸侯稱呼“齊公”“陳侯”“曹伯”“許男”類。
這個區别,并因為者指代軍,後者指代會盟公侯,而表現史官對這兩場征伐主持者評價差異:按《傳》,齊桓公讨伐楚國途,留陉亭,向楚臣宣告讨伐理由即楚國為周王朝貢苞茅,響子祭祖。祭祀國事,齊桓公為朝貢、祭祀事讨伐楚國,雖然未奉子之令,卻也尊周子權威。
故而史官記錄這段史實時,諸侯稱呼就依公侯原本份來,而像對宋公段樣以“宋”相稱。
這個閱讀理解到位,寫桓公兩扇議論裡就半偏。
《》雖史書,但孔子編《》時,“筆則筆,削則削”,成書後留史料都為體現“尊王、讨臣”這個。所以作文時候斥宋、齊兩國諸侯之罪,還須結傳容,褒揚齊桓公讨伐楚國表現尊王态度——
宋時寫文寫,考速度極,腦着後面,筆先依承題發揮,作起講:周以子莅萬邦,以萬邦而奉子,征伐隻能操于子之,豈諸侯自己率兵讨伐同為子諸侯之國?豈諸侯之長受子命,以霸主份驅役各國兵力?
發凡之後,便按原題宋、齊兩國之事,分扇股論句激評論:
先斥宋桓公威福自便,受命而伐郳之罪,指其應當承先公之命而尊王、守臣節;後斥齊桓公為成就霸圖,擅子之權,節制諸侯伐讨伐夷之楚國。寫到文章結xue——也就比最後束比時,還得特别贊揚齊恒公關王祭祀,片拳拳尊王之。
文末結仍呼應開頭,點義——也就尊王。若諸侯都能尊王令,征伐皆自子,自然定。
尊王、讨臣之義,使後世亂臣賊子得所畏懼。
“此《》所以經世也。”
寫到這句時,也從胸輕輕吐氣。
因為文章寫完而松氣,而因為寫這篇文章時,由自主偏向從晉網載清《》學理論。
鄭朝學術延續宋朝,《》《胡氏傳》,而胡國程門私淑弟子,胡傳常以義理解《》,尊王攘夷極為強烈,而且特别視以“理欲”解釋文寫法、稱呼細微差别。
而個世界,到朝後期,學者漸漸覺到《胡氏傳》對束縛,以及義理解經強辭奪理方,開始回頭研究漢代經學,視考據而輕義理。發展到清朝,就基本抛棄宋代義理解釋,興起注考證樸學。
兩篇清《》學論文,就已經自覺受誘導,這篇文章裡竟沒提筆“宋”與“桓公”這兩個稱呼背後所藏理,寫到齊伐楚也沒提筆胡氏最愛論“攘夷”。
偏偏寫完也後悔,再幾遍這篇隻列舉經傳容為論據、半點涉及理學文章,都覺着能删改。
說字易也太誇張,這篇文章裡實沒容得“理欲”之論方。
又吐氣,提起筆來改格式、挑錯字,決定字改把交——管這回考得過考過,反正保送!與其把這篇文章修改成自己也能滿模樣,還如就按着自己本來,讓方提學這樣文章。
把稿改好,拿稿紙來抄寫,才起剛才方提學旁邊書文,猛擡頭。這正好見方堂,精射雙正盯着們這些考,蓦與目相撞,忙又頭,仔細謄稿。
兩篇文章抄完,也還沒到午。過沒麼改,這場也呆着舒方,索性還先好。
把卷子收起來,便到堂送給收卷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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