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哈哈哈哈說起來還真啊!”周至也覺得匪夷所:“理論講菜品制作也應該屬於識産權範疇,但抄藝抄得最厲害還就餐飲界,叫個正!”
“就嘛,都沒聽說過回鍋肉能能對吧?”張元福就表示理解:“最無聊就菜法子都啥識産權,這記錄菜法子圖書卻成識産權,讓隨便複制,世間還比這更滑稽事兒?”
“因為專利産品屬於技術性創,保護發設計者權益,過菜品卻其列,因此這個保護就難。”
“還覺得師點過於僵化?”周至也決定再逗弄老張:“張師,書裏菜品,們都複刻來嗎?”
“嗯,僅複刻來,尋訪傳過程,們還發現失傳菜品。這也這次複印這書收獲。”
“既然如此們幹嘛還需使用原書照片呢?”周至都教張元福這個乖到底時好時壞:“們將些菜品制作份來拍成照片,用來替代《國名菜集錦》圖片,將原書內容盡量簡化,或者換自己表達寫遍,實必須原文引用,列入‘資料引用’部分裏。”
“這樣處理番,再將自己內容補充進,變得原著者都認識,也就‘識産權’這個問題?”
“還以……這樣?”張元福廚師,懂其繞,隻能無辜向胡處長。
“還以……這樣?”胡處長也臉懵。
識産權,關於“借鑒”還“抄襲”認定,本就件難題,尤其“創抄襲”這方面,別說現,就算再過幾,都還敢說“技術成熟”。
作為識産權國內還屬於“鮮事物”今,這方面操作性就更。
比如周至《川趣談》,就給蔡楠創作靈,於蔡楠按照《川趣談》體例講故事方式,編寫部書《尋粵港》,雖然其股濃濃“周至兒”,但這也別獨識産權創作,受到法律保護。
既然蔡師都得,麽張師又如何得?
“等尋魯教授問問呢?”胡處長些動,換掉些圖片,擁獨識産權,麽這套圖書就絕對具備競爭國圖書獎資格,這對自己履曆政績絕對平添筆彩。
“能成,《國名菜集錦》這個原名兒就得換掉吧?”張元福也這事兒個廚師難得名留青史機會,同樣非常動:“肘子,專業時間到。”
誒?這話麽聽著這麽熟,好像剛剛兒聽過?
周至笑:“這種書籍,名字當然越簡單越好,就個字,《國菜全》,咱先把最好名兒給占再說!”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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