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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性将已經無用鎖靈陣送給隐蛾,真個絕妙主。
首先鎖靈陣能隐蛾歸完,其價值巨,無論歉還補償,分量都夠,宗法堂顯得誠。
而且曾以鎖靈陣對付隐蛾,這次處理,就把鎖靈陣賠償給隐蛾,也符因果緣法。
其實何考拿到鎖靈陣也沒麼用,至需名階術士才能啟動,何考區區名階刺客,根本施展。
但這宗法堂問題,而何考自己問題。
況且此事換個角度,對某威脅殺器,掌握誰裡最好?當然自己裡,着今後沒能再用這件東對付隐蛾。
椿點頭:“康長老此議甚佳,來熟慮。”
康如林瞟,淡淡:“鎖靈陣,原本就盤門器物,理當師處置,隻替說來。”
鎖靈陣傳承曆史已千百,蒼雲祖師徒孫、入微門階器師嶽甲,為盤門打造套布陣法器。
入微門最擅煉器,所祭煉器物也給自己用。盤門最擅陣法,這套鎖靈陣,就按們求打造來。
後來隐娘與樵夫之亂,術門長達百分裂動蕩。鎖靈陣争鬥遺失,其執掌者也,很久之後,才被蒼雲脈傳再度尋回。
甚至猜測,隐蛾門末代掌門,位神尼隐蛾,被圍攻時,就因為鎖靈陣鎖困方,才無法脫以至最終隕落。
至于實究竟如何,因為太記錄遺失,這種說法并無确切證據,隻能種猜測。
此番鎖靈陣被收回宗法堂、為術門共,原則還交給盤門來使用。康如林——都這個法,卻非借嘴說來。
椿贊同,長老與野鳳凰都沒反對,此事就這麼定。接來還另個問題,麼聯系隐蛾?
就算發份遞,也得發往麼方、收件誰?
所以幾位長老又産分歧,康如林主張送;椿同,主張送。
所謂送,就宗法堂發公告,說将鎖靈陣其餘件器物贈與隐蛾,讓隐蛾提供接收方式。
隐蛾此番既然能把“檢舉材料”送到幾位長老,麼肯定就辦法再送個信來。
隐蛾以告訴宗法堂,将東送到麼方、交給麼;或者穩妥起見,假如留暴份線索,以讓宗法堂把東放麼方,自己取。
以約定好時間與點,宗法堂負責清場,承諾段時間,會監視也會接個點。
實,也以來個無機嘛,旗幡又,弄個網兜挂就能帶,隐蛾次已經用過這招。
但椿卻認為,此舉對隐蛾風險能會很。
因為這樣來,就等于個術門都,隐蛾得到完鎖靈陣。隐蛾之物謀奪,但鎖靈陣好東啊,其作用也僅僅用來對付隐蛾。
能鎖困搜查方,怕用尋奇物場,也相當價值,難免會動打隐蛾主。
再而言之,就算宗法堂長老能信守承諾,讓隐蛾指定時間點,保證現場無窺探與監控,但其能圍布控監視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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