躲開!
些槍速度並沒很,面也並未被附加任何技能,但東尼·達布斯就躲開,幾秒鍾內就被杆通體長槍點數次,沒能完成次格擋或回避。
米,這個平平無奇、樸實無華距離如此緻命。
這個相對些畸形戰鬥範圍,對於絕數戰職業者來說,這距離無論用劍、刀、斧、錘等兵器都會分別扭,而匕首、拳套、腕刃之流則會被徹底無力化,甚至會失最基礎威脅。
而很以遠程傷害為主攻擊段來說,這同樣個美妙距離,首先,弓箭、弩等武器這種距離攻擊力會幅度衰減,而對於施法者來說,除非能夠到階位碾壓,然就會陷入‘瞬發魔法難以構成威脅,吟唱施法極容易被打斷’窘境。
所以絕數況,米這距離都隻個‘過渡’,個用來讓戰職業者繼續貼欺,遠程職業者努力拉開距離‘過渡’。
總結話,就個誰都會舒距離。
但!
對於某些武器來說,米卻個最為適其發揮距離。
必就已經猜到,沒錯,面所提到‘某些武器’,自然包括長槍。
過無罪之界世界觀,‘長槍’這個概數況都會與‘騎士’同時現,因為都覺得這種武器隻馬背才能很好發揮威力,普通步戰時實用性遠遠如長劍、戰斧等武器。
這並算個錯誤結論,因為長槍這種刃鋒較、間極長且分量輕武器確實很難駕馭,玩實容易,難度非常之,堪比動輒就能把自己砸個滿頭包雙節棍。
舉個例子,兩個沒錢買馬普通冒險者,個用劍,個用槍,者能後已經成就,而後者非常容易開始冒險半就已經嗝屁。
正所謂‘棍、刀、久練槍’,說起來能些誇張,過長槍難度確實。
換而言之,就性價比。
但性價比卻絕代表這個武器很,隻把這東玩,長槍殺傷力絕會亞於任何主流武器。
恰巧,迪塞爾族曆史,就這麽位玩槍玩得好騎士領主,而這個也確實把自己玩槍得寫本騎士指。
就倆字兒——距離。
底還注解——米。
沒~
也這位佬故犯懶,還文字表達能力著實,反正本騎士養成指傳到代時,就留這麽個字。
而還完全需理解,但凡個就能懂個字。
就保持米距離唄。
至於保持米距離之後麽打,麽維持米距離之類內容,概沒。
起來好像很敷衍樣子,但當得到【曉】之後墨檀再次翻到句話時,竟然莫名其妙。
位迪塞爾先祖隻留這句話原因非常簡單,因為‘米距離’這個字,就已經長槍這種武器全部精髓。
至於所謂具體打法,無非就紮、刺、撻、抨、纏、圈、攔、拿、撲、點、撥槍這些基本動作而已,說起來複雜,但實戰反而就簡單,就像很都對‘主謂賓定狀補’這些基本語法甚解,但依然能夠正常書寫對話樣,畢竟自己母語,憑覺來總錯。
至於墨檀,盡管對些個武器認肯定沒對文熟悉,但奈何這個這方面著實些賦,而這份賦以讓非常非常時間內掌握門並算太僻武器。
說到這裏,能就會問,之剛說過槍這玩兒算種比較門兵器嗎?麽又僻?
答案很簡單,雖然步戰槍這玩兒無罪之界世界觀確實比較僻,但對於玩們,尤其墨檀這種接觸過很曆史題材單機遊戲,能夠熟練運用趙雲、馬超、真田幸等猛男進割來說,這種程度豬以絕對見。
簡單總結,就憑借墨檀戰鬥賦,就算之沒麽用過長槍,也難時間內發揮【曉·素槍】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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