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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錦繡盛唐:我的父親是李世民》第13章 我也是這個意思(第1頁)

兩儀殿所謂“朝”方。種皇帝與範圍臣僚共商國事儀式,通常隻數決策臣,即皇帝親信才資格參加。所以朝儀比較簡單,也非常随便。

朝依然很随便,氣氛卻很随便。

李泰跟李世民聊時候,提起力推科舉制度,為國廣選良才。

科舉這回事,隋朝時候就,但并沒得到廣泛武則把科舉推

李泰當然科舉制度經推,就伴随着個封建社會時期,直到滿清期,科舉才正式退曆史台。

提建議就,科舉能這個時期被推,必然壤。

李世民也傻子,稍微動腦就,推科舉制會好處。

“如果科舉制度能夠成為官員選拔方式,世襲官僚族就會沒落,國權力就會更加集于朝廷之。”萬千理由之,最為打動李世民條。

皇帝最擔麼?當然最擔皇權分化,最擔些世襲官僚族越來越龐些官僚族開始時候都功臣良将,到後期就全國之蛀蟲。

朝,李世民主議這件事,阻力怕觸動到官僚利益,會惹非,會亂子,但經過幾番談論,終于順利來。

這時候李世民突發奇,凡參加科舉,書法必須好,單純卷面求字必須寫得形神兼備才以。

認為字寫假學問,連字都寫好,說夠用功。

李泰邊老老實實們君臣開會,每次都跟胎似着。聽政嘛,帶朵來就,嘴暫時沒帶來。

李世民提力推科舉制,魏征第個站來表示支持。李世民提字必須寫來,藝術性,魏征第個站來表示反對。

魏征嘴皮子真,幾句話把李世民給搶面紅過

李世民認為科舉這麼事,這麼條通來必須得個門檻,而書法就坎。

字如其,字寫好,說會好到,而科舉當官,當官連字都寫好,麼才幹?

魏征認為文字隻種符号,用來傳達信息具,科舉試卷對文字求就僅限于正确書寫,隻字沒寫錯,就能算錯。

書法則門藝術,樣,寫再麼好,也過就悅目而已,娛樂段,能成為選拔賢才标準。

魏征覺得如果話,别說字寫好,會寫字,都應該破格錄用。

魏征甚至直言“所好,必趨之。”如果舉國臣民百姓都沉迷于書法,還幹點正事

李泰聽到這句話,悄悄魏征贊同說法。提起書法,就數初唐最,這絕對跟李世民酷愛書法直接關系。

李恪、李泰都書法,連同現襁褓公主,長以“飛書”名聞于世,武則書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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