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到進入到榕樹公共區域之。
就以等待這些氏族代表,給審核條件。
以往對於加入族群,這個種族聯盟會給們兩種方案。
,回歸到原本活區域當裏,與原本邊活族群爭。
贏擁們族群原領,以邊繼續活。
輸則退這個區域,或者被趕森之帶,或者選個棲居,自開荒,定居來。
過個時候,被評估就勝利者而失敗者。
所以除非萬得已,無論來還舊,都願發這樣沖突。
當然,這個提兩個族群實力伯仲之間。
像當初獸神之族,這個規矩也就適用。
時候獸神之族,已經具備與任何個種族抗爭條件。
們甚至連領內野獸都對抗,就別說與其族群直接抗爭。
族群加入隻個誘因,歸根到底,們被這個強又殘酷環境給淘汰掉。
但現,況卻截然同。
們這個族群隻用,族群數直接就到百。
這其老幼隻占比到分之。
其餘族全都強力壯男性成群體。
這個數量森之帶驟並算。
但若加這個族群以驅使野獸數量……
就個分恐怖數字。
麥凡跟族長這群討論,已經能能批區域問題。
們討論,回歸以後原活區裏繼續,還自己再片更更富饒,開發,建個更為強綜性棲居。
關於這點,麥凡跟族長之間産分歧。
族長,從裏跌倒就從裏爬起來。
將個來族群趕,們回到原棲居,振族群榮。
而麥凡卻著開辟塊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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